為了使降水量具有較高的精確性和比較性,氣象觀測規(guī)范中規(guī)定:降水量指從天空中降落到地面上的液態(tài)或固態(tài)(經融化后)降水,未經蒸發(fā)、滲透、流失而在水平面上積聚的深度。降水量以毫米為單位。
測定降水量的基本儀器是雨量器,雨量計又稱量雨計、測雨計。是一種氣象學家和水文學家用來測量一段時間內某地區(qū)的降水量的儀器(降雪量的測量則需要使用雪量計)。常見的有虹吸式和翻斗式兩種。
它的外部是一個不漏水的鐵筒,里面有承水器、漏斗和儲水瓶,另外還配有與儲水瓶口徑成比例的量杯。
安置在觀測場內固定架子上。器口保持水平,距地面高度70厘米。冬季積雪較深地區(qū),應在其附近裝一能使雨量器器口距地高度達到1.0-1.2米的備份架子。當雪深超過30厘米時,應把儀器移至備份架子上進行觀測。
冬季降雪時,須將漏斗從器口內擰下(用舊式雨量器的站,須換承雪口),取走儲水瓶,直接用承雪口和儲水筒容納降水。
(一) 液態(tài)降水的觀測記錄每天8時、20時觀測前12小時降水量。在觀測時要換取儲水瓶,把換下的儲水瓶取回室內(降水很小或已停止時,也可在觀測場內),將水倒入量杯(注意倒凈)。然后,用食指和姆指夾住量杯上端,使其自由下垂(或將量杯放在水平的桌面上),視線與水面平齊,以水凹面*低入為準,讀得的刻度數即為降水量,記入觀測簿中該時降水量定時欄。降水師大 時,可分數次量取,求其總和。量取完畢,應進行復驗。此外,也可用臺秤直接稱量。
(二) 固態(tài)降水的觀測記錄將已承接固態(tài)降水物的儲水筒用備用儲水筒換下,蓋上蓋子后,取回室內,待固態(tài)降水物融化后,用量杯量取。也可將固態(tài)降水物連同儲水筒用臺秤稱量,稱量前須把附著于筒外的降水物和泥土等清除干凈。如無臺秤,又遇發(fā)報觀測,則可加入定量的溫水,使固態(tài)降水物完全融化,再用量杯量取,但量得數值須扣除加入的溫水水量。觀測時間及記錄均同液態(tài)降水。
(三) 六小時降水量的觀測記錄拍發(fā)繪圖報的臺站,凡配有遙測雨量計的,采用遙測雨量計觀測專供編報用的2,8,14,20時前的六小時降水量,記錄記入觀測簿該時RR欄。若無遙測雨量計或遙測雨量計發(fā)生故障時,應使用雨量器觀測前六小時降水量,記錄記入觀測簿中該時RR欄;同時按上述(一)的規(guī)定,分別記入8時,20時的定時欄。
雨量計的測量是有限制的。在風力過大(熱帶風暴或颶風)時使用雨量計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在對雨量計本身造成傷害的同時,所記錄的結果也會有過大的誤差。此外,雨水粘附在筒壁或漏斗上,會導致測量結果略微偏小。
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當溫度接近冰點時,雨水在落到雨量計上時可能會結冰,從而導致漏斗堵塞或其他問題。與其它氣象學儀器一樣,雨量計應當放置在遠離建筑物和樹木的空地上,以*大程度地減小觀測誤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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